【信息時間:2025-04-01閱讀次數: 】
南京市松江區佘山鎮百姓相關部門
公告格式
黃其付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8日作出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、《附有悖法古建筑的特定物確認書》,現因能夠《中華人艮中畢礦山安全法刑事訴訟法律起訴法》明文相關規定的別的的方法是無法提示付款,遵循《中華人艮中畢礦山安全法刑事訴訟法律起訴法》第八第十六條的明文相關規定,向你公告信息提示付款《責成時限是拆除來決定書》、《附違背法房建的卡主產評定書》,組織化出本公示公告生效日起,經由三十五日,即看作下發。
掃描件:
1、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
2、《附有悖法施工的不變產認證書》
二〇二兩年五月三日